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6年度拍字第247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96年度拍字第247號
- 聲請人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丁○○
- 法定代理人
- 非訟代理人 丙○○
- 相對人
- 勝記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相對人
- 喬煌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肆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 條第1 項定有明文。又出典人於典期屆滿後,經過2 年,不以原典價回贖者,典權人即取得典物所有權,民法第923 條第2 項亦定有明文。且典權人依上開規定規定取得典物所有權,乃是基於法律之規定而取得,既不問典權人有無取得典物所有權之意思,亦不待登記即可發生效力。又該典物所有權之取得,乃係基於出典人既存之所有權,故應為繼受取得,其物上之負擔,並不因此消滅,此觀之民法第866 條自明。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勝記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為擔保債務,於民國 (下同)77 年1 月9 日,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設定新臺幣(下同)50,00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以擔保其本人對聲請人現在及將來一切債務之清償,復於86年9 月30日,將如附表所示之建物出典予相對人喬煌實業有限公司,存續期間自86年9 月15日起至90年9 月15日止,均經登記在案。嗣債務人勝記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積欠聲請人借款79,362,014元及其利息、違約金屆期未為清償,又上開典權之典期業已屆滿,並經過二年,出典人勝記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未為贖回,依民法第923 條第2 項規定,典權人喬煌實業有限公司已取得上開建物之所有權,且依民法第866條但書之規定,本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為此亦以喬煌實業有限公司為相對人,就抵押權設定範圍內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債權憑證等影本及土地、建物登記謄本為證。
三、又本院於96年5 月23日發函通知相對人於10日內就本件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該通知已於96年5 月29日送達於相對人,有送達證書在卷可稽,相對人迄今未為陳述,本件聲請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 項、第23條、民事訴訟法第78條、第85條第1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簡易庭法 官 陳正禧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 │附表:(土地) 96年度拍字第247號│ ├──┬───────────────────────────┬─┬────────────┬─────────┬──────┤ │ 編 │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 │ │ ├───┬────┬────┬────┬────────┤ ├──┬──┬──────┤ 權 利 範 圍 │備 考│ │ 號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 ○ 段 │ 地 號 │目│公頃│公畝│ 平方公尺 │ │ │ ├──┼───┼────┼────┼────┼────────┼─┼──┼──┼──────┼─────────┼──────┤ │001 │彰化縣│埤頭鄉 │周厝崙 │ │501 │建│00 │23 │82.00 │全部 │勝記興業股份│ │ │ │ │ │ │ │ │ │ │ │ │有限公司所有│ ├──┼───┼────┼────┼────┼────────┼─┼──┼──┼──────┼─────────┼──────┤ │002 │彰化縣│埤頭鄉 │周厝崙 │ │501-1 │建│00 │67 │13.00 │全部 │勝記興業股份│ │ │ │ │ │ │ │ │ │ │ │ │有限公司所有│ ├──┼───┼────┼────┼────┼────────┼─┼──┼──┼──────┼─────────┼──────┤ │003 │彰化縣│埤頭鄉 │周厝崙 │ │501-4 │建│00 │05 │99.00 │全部 │勝記興業股份│ │ │ │ │ │ │ │ │ │ │ │ │有限公司所有│ └──┴───┴────┴────┴────┴────────┴─┴──┴──┴──────┴─────────┴──────┘ ┌─────────────────────────────────────────────────────────────┐ │附表:(建物) 96年度拍字第247號│ ├──┬───┬───────┬───────┬───────┬─────────────────┬────┬───────┤ │ 編 │ │ │ │建 築 式 樣 主│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 │ │ │ │ │ │ ├───────────┬─────┤ 權 利 │ │ │ │建 號│建 物 門 牌│基 地 坐 落│要 建 築 材 料│ 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 │備 考 │ │ │ │ │ │ │ │要建築材料│ 範 圍 │ │ │ 號 │ │ │ │及 房 屋 層 數│ 合 計 │及用途 │ │ │ ├──┼───┼───────┼───────┼───────┼───────────┼─────┼────┼───────┤ │001 │3 │彰化縣埤頭鄉光│彰化縣埤頭鄉周│加強磚造2層樓 │1層:1461.68;2層:193│ │全部 │喬煌實業有限公│ │ │ │復東路61號 │厝崙段501-1地 │房 │.28;合計:1654.96 │ │ │司所有 │ │ │ │ │號 │ │ │ │ │ │ ├──┼───┼───────┼───────┼───────┼───────────┼─────┼────┼───────┤ │002 │4 │彰化縣埤頭鄉光│彰化縣埤頭鄉周│加強磚造1層平 │1層:208.37;合計:208│ │全部 │喬煌實業有限公│ │ │ │復東路61號 │厝崙段501-1地 │房 │.37 │ │ │司所有 │ │ │ │ │號 │ │ │ │ │ │ ├──┼───┼───────┼───────┼───────┼───────────┼─────┼────┼───────┤ │003 │6 │彰化縣埤頭鄉光│彰化縣埤頭鄉周│鋼筋混凝土加強│1層:216.73;2層:216.│ │全部 │喬煌實業有限公│ │ │ │復東路61號 │厝崙段501地號 │磚造2層樓房 │73;合計:433.46 │ │ │司所有 │ ├──┼───┼───────┼───────┼───────┼───────────┼─────┼────┼───────┤ │004 │76-1 │彰化縣埤頭鄉光│彰化縣埤頭鄉周│加強磚造1層平 │1層:94.05;合計:94.0│ │全部 │喬煌實業有限公│ │ │ │復東路61號 │厝崙段501地號 │房 │5 │ │ │司所有 │ ├──┼───┼───────┼───────┼───────┼───────────┼─────┼────┼───────┤ │005 │76-2 │彰化縣埤頭鄉光│彰化縣埤頭鄉周│鋼筋混凝土造1 │1層:262.69;合計:262│ │全部 │喬煌實業有限公│ │ │ │復東路61號 │厝崙段501-1地 │層平房 │.69 │ │ │司所有 │ │ │ │ │號 │ │ │ │ │ │ ├──┼───┼───────┼───────┼───────┼───────────┼─────┼────┼───────┤ │006 │76-3 │彰化縣埤頭鄉光│彰化縣埤頭鄉周│鋼造1層平房 │1層:1033.91;合計:10│ │全部 │喬煌實業有限公│ │ │ │復東路61號 │厝崙段501-1地 │ │33.91 │ │ │司所有 │ │ │ │ │號 │ │ │ │ │ │ ├──┼───┼───────┼───────┼───────┼───────────┼─────┼────┼───────┤ │007 │76-4 │彰化縣埤頭鄉光│彰化縣埤頭鄉周│鋼造1層平房 │1層:182.50;合計:182│浴廁:67.0│全部 │喬煌實業有限公│ │ │ │復東路61號 │厝崙段501-1、5│ │.50 │5 │ │司所有 │ │ │ │ │01-4地號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