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91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確認通行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6 月 22 日
- 法官施錫揮
- 當事人祭祀公業張敦德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919號上 訴 人 祭祀公業張敦德 法定代理人 張瑞杰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龍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間確認通行權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0年5月26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台幣1,923,637元, 應徵裁判費新台幣30,16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以 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22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施錫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22 日書記官 梁高賓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