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9年度重訴字第159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重訴字第159號
- 原告
- 茂進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潘柏瑞
- 訴訟代理人
- 黃勝雄律師
- 被告
- 潘清坪
- 被告
- 潘清寅
- 兼上二人
- 訴訟代理人
- 潘清儀
- 被告
- 潘素雅
- 被告
- 潘清概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蕭素卿
- 兼上二人
- 訴訟代理人
- 潘麗娟
- 被告
- 潘賜釗
- 被告
- 蘇詠智
- 被告
- 樓
- 被告
- 李金燦
- 被告
-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 法定代理人
- 陸恒寧
- 訴訟代理人
- 卓翠雲
- 複代理人
- 賴輝明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1年2月24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