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9年度保險字第25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保險字第25號
- 原告
- 美亞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蔡漢凌
- 訴訟代理人
- 陳旻良
- 訴訟代理人
- 王宏遠
- 被告
- 金田剎車器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仲權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9年12月23日下午2時50分,在本院第7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保險字第25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9年12月23日下午2時50分,在本院第7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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