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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9年度司促字第8531號

支付命令民事裁判日期 99 年 06 月 04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99年度司促字第8531號

債權人
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代理人
戊○○
債務人
清發廢棄物清理有限公司
債務人
兼法定代理 丙○○
債務人
債務人
丁○○
債務人
乙○○○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給付新臺幣肆佰玖拾玖萬捌仟肆佰貳拾貳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一)、債務人清發廢棄物清理有限公司前邀同債務人丙○○、丁○○、乙○○○為連帶保證人與聲請人簽訂放款借據二紙,向聲請人訂借額度新臺幣10,000,000元,期限自民國98年10月14日起至99年10月14日止,目前餘欠新臺幣4,998,422元。

(二)、簽約時雙方【特別條款】第壹條(十一)款之約定: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機構之授信案件有逾期未清償之情事時。則本行得不經事先通知或催告,逕就本借款隨時減少對借款人核給之借款額度、或縮短循環動用期限、或視為全部到期。

(三)、詎聲請人於99年5月11日收到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通知借款人於他單位之授信發生逾期,經查詢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發現其於台中商業銀行之授信發生逾期。因此債務人已喪失期限利益,應立即清償全部本息、違約金。債務人丙○○、丁○○、乙○○○為連帶保證人,自應負連帶清償責任。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邱志忠註:一、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勿庸另行聲請。

附表99年度司促字第8531號利息:┌──┬───┬─────┬──────┬──────┬───────┐│序號│ 本金 │相關債務人│ 利息起算日 │ 利息截止日 │ 利息計算方式 │├──┼───┼─────┼──────┼──────┼───────┤│ 1 │新臺幣│清發廢棄物│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其他百分之│││427500│清理有限公│4月14日起  ││三點四四五│││元│司,陳巫玉│││││││英,丙○○│││││││,丁○○ ││││├──┼───┼─────┼──────┼──────┼───────┤│ 2 │新臺幣│清發廢棄物│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其他百分之│││128250│清理有限公│4月14日起  ││三點四四五│││0元  │司,陳巫玉│││││││英,丙○○│││││││,丁○○ ││││├──┼───┼─────┼──────┼──────┼───────┤│ 3 │新臺幣│清發廢棄物│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其他百分之│││822106│清理有限公│5月14日起  ││三點四四五│││元│司,陳巫玉│││││││英,丙○○│││││││,丁○○ ││││├──┼───┼─────┼──────┼──────┼───────┤│ 4 │新臺幣│清發廢棄物│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其他百分之│││246631│清理有限公│5月14日起  ││三點四四五│││6元  │司,陳巫玉│││││││英,丙○○│││││││,丁○○ ││││└──┴───┴─────┴──────┴──────┴───────┘違約金:┌──┬───┬─────┬──────┬──────┬───────┐│序號│ 本金 │相關債務人│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 1 │新臺幣│清發廢棄物│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427500│清理有限公│5月15日起  ││內者依上開利率│││元│司,陳巫玉│││百分之十,逾期││││英,丙○○│││超過六個月部份││││,丁○○ │││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 2 │新臺幣│清發廢棄物│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128250│清理有限公│5月15日起  ││內者依上開利率│││0元  │司,陳巫玉│││百分之十,逾期││││英,丙○○│││超過六個月部份││││,丁○○ │││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 3 │新臺幣│清發廢棄物│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822106│清理有限公│6月15日起  ││內者依上開利率│││元│司,陳巫玉│││百分之十,逾期││││英,丙○○│││超過六個月部份││││,丁○○ │││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 4 │新臺幣│清發廢棄物│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246631│清理有限公│6月15日起  ││內者依上開利率│││6元  │司,陳巫玉│││百分之十,逾期││││英,丙○○│││超過六個月部份││││,丁○○ │││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

中  華  民  國  99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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