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彰化簡易庭103年度彰勞簡字第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薪資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彰化簡易庭
  • 裁判日期
    103 年 07 月 10 日
  • 法官
    黃倩玲

  • 當事人
    蘇仁宏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3年度彰勞簡字第5號上 訴 人 蘇仁宏 即 原 告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華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間給付薪資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3年4月15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44,9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1,5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第3項、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 內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7   月  10  日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法 官 黃倩玲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7   月  10  日書記官 林子惠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彰化簡易庭103年度彰勞簡字第…」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