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7 分鐘讀完 全文 2,379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彰化簡易庭107年度彰簡字第207號

給付票款民事裁判日期 107 年 08 月 23 日

法官范馨元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判決 107年度彰簡字第207號

原告
展旺肉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東源
被告
周景義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7年8月9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佰壹拾壹萬伍仟肆佰伍拾壹元。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萬貳仟零捌拾捌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壹佰壹拾壹萬伍仟肆佰伍拾壹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或不甚礙被告之防禦及訴訟之終結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第2款、第3款及第7款分別定有明文。此規定依同法第436條第2項,於簡易訴訟程序亦有適用。次按因訴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訴,至其訴之全部或一部,不屬於第427條第1項及第2項之範圍者,除當事人合意繼續適用簡易程序外,法院應以裁定改用通常訴訟程序,並由原法官繼續審理。前項情形,被告不抗辯而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視為已有適用簡易程序之合意,民事訴訟法第435條定有明文。本件原告支付命令聲請狀因被告聲明異議視為起訴,原起訴僅依如附表所示支票(下稱系爭支票)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應給付票款及其利息,嗣後具狀追加依買賣之法律關係,並將訴之聲明變更為(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1,115,451元。(二)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核其所為聲明之擴張或減縮,係基於同一基礎事實,亦不甚妨礙被告之防禦與訴訟之終結,應予准許;且被告不抗辯而為本案言詞辯論,此有本院言詞辯論筆錄在卷可稽,揆諸前開規定,應視為兩造已有適用簡易程序之合意。

二、本件原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事,爰依被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三、原告主張:被告前於民國106年11月至107年2月間陸續向原告購買肉品數批(下稱系爭貨品),被告遂交付其所簽發系爭支票1紙予原告,以支付系爭貨品之部分貨款,然屆期提示卻因存款不足而遭退票,被告尚積欠系爭貨品之貨款共計1,115,451元,迭經催討無效,爰依買賣及票據之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並聲明:(一)如主文第1項所示。(二)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四、被告則以:確實欠原告上開款項,原告追加之訴之聲明都是貨款,但目前沒有能力還款等語。

五、原告主張前開事實,業據提出應收帳款明細表、出貨單、系爭支票暨退票理由單等影本為證,復為被告所全部自認,自堪信為真實。

六、按買受人對於出賣人,有交付約定價金之義務,民法第367條定明文。次按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發票人應照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票據法第5條第1項、第126條分別規定甚明。經查,被告既向原告訂購系爭貨品,原告並已交付系爭貨品,其向被告請求給付貨款,自屬有據。又被告既簽發系爭支票,自有依支票文義擔保付款之義務,是原告請求被告給付票款,亦屬有據。至於被告前開所述,係其個人清償能力之問題,核非拒絕還款之正當理由,並不影響原告債權之成立。

七、從而,原告依買賣及票據之法律關係,請求判決如主文第1項所示,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八、本判決合於民事訴訟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並依同法第392條第2項規定,依職權宣告被告如預供相當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九、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附表 │├──┬──────┬─────┬─────┬─────┬──────┤│編號│ 發票日 │ 金額 │付款人 │支票號碼 │ 提示日 ││ │ │(新臺幣)│ │ │ │├──┼──────┼─────┼─────┼─────┼──────┤│ 1 │107年2月28日│740,000元 │彰化區漁會│FA0000000 │107年3月1日 │└──┴──────┴─────┴─────┴─────┴──────┘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判決,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23 日

法 官 范馨元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27 日

書記官 施惠卿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彰化簡易庭107年度彰簡字第2…」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