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簡易庭109年度彰簡字第11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票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彰化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9 年 06 月 11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9年度彰簡字第111號原 告 黃建誌 被 告 祥發製網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黄照祥 訴訟代理人 林淑卿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11 日彰化簡易庭 法 官 廖政勝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11 日書記官 彭品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