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簡易庭109年度彰簡字第34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彰化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9 年 08 月 06 日
- 法官廖政勝
- 法定代理人陳美君
- 原告浬福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黃玥子即愛神寢具綿行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9年度彰簡字第344號原 告 浬福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美君 訴訟代理人 張峻鳴 被 告 黃玥子即愛神寢具綿行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6 日彰化簡易庭 法 官 廖政勝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6 日書記官 彭品嘉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彰化簡易庭109年度彰簡字第3…」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