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彰化簡易庭95年度彰簡字第378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 95年度彰簡字第378號
- 抗告人
- 宏泰塑膠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抗告人與相對人宣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
抗告人對於民國95年7月4日本院第一審裁定,提起第二審抗告,
查本件應徵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
告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以內逕向本庭如數補繳,特此裁定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 95年度彰簡字第378號
上抗告人與相對人宣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
抗告人對於民國95年7月4日本院第一審裁定,提起第二審抗告,
查本件應徵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
告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以內逕向本庭如數補繳,特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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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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