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彰化簡易庭95年度彰調字第110號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95年度彰調字第110號
- 聲請人
- 甲○○
- 相對人
- 乙○○
- 相對人
- 86弄2
- 相對人
- 鴻溢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 第三人
- 臺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上二人代理人
- 洪捷孟
上列當事人間95年度彰調字第110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國95年10月25日下午4時30分在本院民事調解室進行調解,出席人員如下:
調 解 委 員 蘇煐洽點呼事件後到場調解關係人如下:聲 請 人 甲○○相 對 人 乙○○第三人承辦人 洪捷孟調解委員:勸諭兩造讓步。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連帶給付聲請人新台幣貳佰伍拾萬元整(含強制責任險)。給付方式:由第三人臺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於95年11月30日前給付聲請人,屆時如未為給付,相對人等連帶給付之。
二、前項賠償金額包含車輛修復費、醫療費、撫慰金等一切相關費用。
三、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四、聲請程序費用各自負擔。上列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無誤後簽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