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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簡易庭98年度彰簡字第62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票款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彰化簡易庭
  • 裁判日期
    99 年 01 月 11 日
  • 法官
    王鏡明
  • 法定代理人
    丁○○、甲○○

  • 原告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戊○○英屬維京群島商群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法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判決  98年度彰簡字第622號原   告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訴訟代理人 己○○ 訴訟代理人 乙○○ 被   告 戊○○ 訴訟代理人 丙○○ 被   告 英屬維京群島商群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法定代理人 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於民國98年12月30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台幣伍拾玖萬陸仟貳佰伍拾元,及自如附表所示之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6%計算之利息。訴訟費用新台幣6500元由被告連帶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英屬維京群島商群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 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方面: (一)聲明:如主文第一項所示。 (二)陳述:原告執有被告戊○○簽發,並由被告英屬維京群島商群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背書,如附表所示之支票9紙(下稱系爭支票)。又上開背書被告於民國(下 同)96年4月4日簽立承諾書,同意設立備償專戶作為對原告一切債務之擔保,非經原告同意不得動用該款項,此有承諾書可稽。該背書被告於96年8月14日將被告戊○○簽 發之系爭支票背書交付轉讓予原告,作為原告之備償票,故原告為票據權利人。詎經屆期提示,竟遭退票,屢經催討,被告均置之不理。爰依票據之法律關係,請求判決如聲明所示。 (三)證據:提出借款契約2份、動用申請書8份、授信約定書6 份、承諾書1份及系爭支票及退票理由單各9份。 三、被告方面: (一)被告戊○○部分: ⒈聲明:駁回原告之訴。 ⒉陳述:對系爭支票之真正沒有意見。又系爭支票是被告戊○○與被告英屬維京群島商群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簽約時所簽發,但該公司並未交付被告布袋戲DVD,被告戊○○也是受害人,不能沒拿到布袋戲DVD,又要給付票款等語。 (二)被告英屬維京群島商群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部分: 其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四、得心證之理由: (一)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借款契約2份、動用申請書8份、授信約定書6份、承諾書1份及系爭支票及退票理由單各9份等件為證。而被告戊○○對於系爭支票之真正並不 爭執。僅辯稱:系爭支票是被告戊○○與被告英屬維京群島商群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簽約時所簽發,但該公司並未交付被告布袋戲DVD,被告戊○○是受害人,不能沒拿到布袋戲DVD,又要付票款等語。惟票據為無因證券,被告戊○○尚不得據其與前手即被告英屬維京群島商群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之抗辯事由,對抗原告。又被告英屬維京群島商群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未到庭爭執,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則原告之主張自堪信為真實。 (二)按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又發票人應照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執票人向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起之利息,如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6釐計算,票據法第5條第1項、第126條、第133 條分別定有明文。復按發票人、承兌人、背書人及其他票據債務人,對於執票人連帶負責;執票人得不依負擔債務之先後,對於前項債務人之一或數人或全體行使追索權,票據法第96條條第1項、第2項定有明文,而依票據法第144條,支票亦準用上開規定。從而,原告本於票據之法律 關係提起本訴,請求被告連帶給付新台幣59萬6250元,及自如附表所示之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6%計算之利息,核屬正當,應予准許。 五、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2項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六、據上結論,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 第2項、第385條第1項前段、第78條、第85條第2項、第389 條第1項第3款,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法 官 王鏡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二十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書記官 石坤弘 附表:(新台幣:元、期日民國年.月.日) 編號 金 額 發 票 日 利息起算日(退票日) 票 號00 00000 00.11.30 97.12.01 PZ0000000 00 00000 00.12.31 97.12.31 PZ0000000 00 00000 00.01.31 98.02.02 PZ0000000 00 00000 00.02.28 98.03.02 PZ0000000 00 00000 00.03.31 98.03.31 PZ0000000 00 00000 00.04.30 98.04.30 PZ0000000 00 00000 00.05.31 98.06.01 PZ0000000 00 00000 00.06.30 98.06.30 PZ0000000 00 00000 00.07.31 98.07.31 PA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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