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中壢簡易庭105年度壢小字第238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壢小字第238號
- 原告
- 林宗庚
- 被告
- 黃信宏企業社即黃學壽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已於民國105 年5 月12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尚有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並定於民國105 年6 月21日下午3 時15分,在本院第3 法庭進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壢小字第238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已於民國105 年5 月12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尚有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並定於民國105 年6 月21日下午3 時15分,在本院第3 法庭進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中壢簡易庭105年度壢小字第2…」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