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中壢簡易庭107年度壢簡字第470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壢簡字第470號
- 原告
- 劉寶玉
- 原告
- 紀茂慎
- 被告
- 鄭興隆
- 被告
- 皇嘉國際租賃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新光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訂107 年8 月20日上午11時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
中壢簡易庭法 官 尹 良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壢簡字第470號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訂107 年8 月20日上午11時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
中壢簡易庭法 官 尹 良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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