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簡易庭(含竹東)105年度竹北簡字第30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竹北簡易庭(含竹東)
- 裁判日期107 年 01 月 31 日
- 法官邱玉汝
- 法定代理人吳高德
- 原告蔡淑玲
- 被告佳德精密機械有限公司法人、常家浩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竹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5年度竹北簡字第305號原 告 蔡淑玲 訴訟代理人 路春鴻律師 被 告 佳德精密機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高德 訴訟代理人 李晉安 律師 複 訴 訟 代 理 人 常家浩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九日上午九時,在本院第二十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31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邱玉汝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31 日書記官 謝國聖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竹北簡易庭(含竹東)105年度…」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