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竹東簡易庭民事裁定
109年度竹東簡字第128號
- 原告
- 永大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許作名
- 訴訟代理人
- 邱子俞
- 被告
- 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紅星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定宏)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時二十四分,在本院竹東簡易庭民事簡易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9年度竹東簡字第128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時二十四分,在本院竹東簡易庭民事簡易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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