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7 分鐘讀完 全文 2,442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竹北簡易庭(含竹東)96年度竹北簡字第135號

給付報酬民事裁判日期 96 年 06 月 11 日

法官盧玉潤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96年度竹北簡字第135號

原告
天生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乙○○
被告
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給付報酬事件,本院於民國96年5月2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捌佰捌拾元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之聲明﹕被告應賠償原告之委託人張麗琴新臺幣(下同)105,000元及給付原告服務費70,000元,合計175,000元。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事實摘要:

(一)原告主張:被告於民國(下同)96年3月5日在原告處簽立要約書,願以3,500,000元購買新竹縣新豐鄉中崙266之41號房地(下稱系爭建物),經原告多日居間協調,於96年3月10日達成所託,並於當日晚通知被告成交,被告亦再三感謝。惟事後請被告確定簽約時間均予推托。原告申請調解,被告尚表示再通知多次也不會到場。被告曾多次察看系爭建物,原出價3,300,000元,但告知此價格買不到系爭建物,須加一些錢,後被告帶其父親、妻子來看,並當場說願以3,500,000元談談看,同時將要約書第12條逐一解釋後,被告另出具3,500,000元之要約書,並與屋主談,後屋主同意以3,480,000元出售。告知被告後,被告尚帶其阿姨、父母來看,被告之父並開出頭期款先付200,000元,服務費要求少收19,000元之條件,原告亦予同意,惟事後拒絕簽約,故請求被告賠償原告之委託人張麗琴105,000元,並依契約書第9條第1項,給付百分之2之服務費70,000元云云。

(二)被告固不諱言委託原告購買系爭建物,惟辯稱原告未告知買房子之事項,因係第一次購屋,寫要約書時,伊聽伊父之話要寫3,300,000元,但原告說這個價錢買不到,也不用說,要伊寫3,500,000元,伊寫3,500,000 元未告知伊父,寫完後伊父很生氣說如果成交怎麼辦,結果以3,480,000元成交,後與原告及賣方講很久,但他們都不同意,伊想買,但不想買系爭建物等語。

三、法院之判斷:

(一)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不動產購買要約書、存證信函、調解通知單等件為證,被告則以前詞置辯,本院協同到庭之兩造整理並肯認之爭點為原告有無告知購買注意事項?被告應否支付賠償金及服務費?

(二)經查原告請求被告給付賠償金105,000元部分,依原告所述,此金額係給付予原告之委託人張麗琴,此觀之起訴狀自明,姑不論此損害賠償請求權是否存在,權利受損害者,為訴外人張麗琴,若須請求賠償,亦應由訴外人張麗琴為當事人,始屬正當,原告自無以自己名義代訴外人張麗琴主張之權利,故此部分請求,於法無據,應予駁回。

(三)原告另請求被告給付服務費70,000元部分,經查原告主張依不動產購買要約書第9條第1項請求被告給付服務費,惟該條內容「買方於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時,應支付購買總價百分之二計算之服務報酬予加盟店,惟與賣方之服務報酬合計不超過購買總價百分之六。買方並須負擔契稅及辦理產權移轉登記所須之代書費、規費等。如買賣契約事後因故解除時(含買賣雙方合意解除契約),買方仍應給付前述之報酬及費用。」是原告依契約第9條第1項請求給付服務費須以不動產買賣契約簽訂或簽訂後不動產買賣契約解除為前提,始有此權利,然系爭建物之買賣契約並未簽訂,此為兩造所不爭執,原告自不得依此條款請求被告給付服務費70,000元。

(四)綜上,本件原告之請求,於法未合,應予駁回,其假執行之聲請亦失所附麗,應併予駁回。

(五)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對判決之結果不生影響,爰不一一條列審酌,併此敘明。

四、結論,本件原告之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第2項、第78條、第87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6  年  6  月  11  日

竹北簡易庭 法 官 盧玉潤

書記官 陳德榮

中  華  民  國  96  年  6  月  11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竹北簡易庭(含竹東)96年度竹…」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