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0年度審易字第40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業務侵占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7 月 13 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0年度審易字第408號 公 訴 人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維珏 上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0 年度偵字第293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管轄錯誤,移送於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張維珏原為農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農生公司)之業務人員,負責銷售冷凍肉品,及催收貨款之業務,屬從事業務之人員。然被告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業務侵占之犯意,從民國106 年9 月間起至109 年8 月間,於附表所示之時間,利用其向附表所示之客戶催收款項之機會,在向各該客戶收取如附表所示之支票、現金等貨款後,並未將客戶所交付如附表所示之支票、現金等貨款交回給農生公司的會計人員,反而將收取的現金貨款侵吞入己,所收取的支票貨款也在兌現後侵吞入己,供己花用。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36 條第2 項之業務侵占罪嫌等語。 二、按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刑事訴訟法第5 條第1 項所規定。次按無管轄權之案件應諭知管轄錯誤之判決,並同時諭知移送於管轄法院;管轄錯誤之判決,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同法第304 條、第307 條亦有明文。次按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刑事訴訟法第5 條第1 項定有明文,而所謂犯罪地,參照刑法第4 條之規定,解釋上自應包括行為地與結果地兩者而言(最高法院72年台上字第5894號判決意旨參照)。又所謂侵占,乃指易持有為所有之取得行為,行為人只要在客觀上明確顯示其不法之取得意圖,即可該當侵占行為,故本罪為即成犯,被害客體為所侵占之物,而非被害人本身,故犯罪之行為地與結果地係在被侵占物之所在地,而與被害人之所在地無涉。 三、經查:本件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係在臺中市○○區○○○路000 巷00號7 樓,此迭據被告於偵訊及本院準備程序中陳述在卷【見他卷第173 頁、審訴卷第42頁】,並有被告個人戶籍資料查詢結果在卷可參【見審訴卷第11頁】。又被告所向附表客戶名稱欄所示之客戶所收取現金或支票地點而予以侵占之處,係位於臺中、彰化及南投,而非位於高雄,此據被告供述在卷【見審訴卷第42頁】,並有農生公司110 年6 月4 日陳報狀附卷可佐【見審訴卷第31頁】,另被告自陳其係於臺中兌現本案客戶所交付之支票【見審訴卷第42頁】,則公訴意旨既認被告於收取客戶現金、支票後,未繳回農生公司,而將收取之現金貨款侵占入己,所收取之支票貨款也在兌現後侵占入己,則其易持有為所有之行為應分別係在臺中、彰化及南投等地,且依前述,侵占罪既屬即成犯,則於實施侵占行為時便同時發生侵占之結果,故犯罪結果地應與行為地相同,縱被告所為之侵占行為侵害農生公司之財產法益,然因被告為侵占行為時農生公司之財產係在臺中、彰化及南投等地,而非在高雄,且被告易持有為所有之行為地、結果地均係在臺中、彰化及南投等地,已如前述,是農生公司所在地縱在本轄內,亦與被告之侵占行為無涉,尚不得認農生公司所在地為犯罪結果地。 四、綜上所述,本件起訴時被告之住、居所、犯罪地及所在地均不在本院管轄區域內,依前揭規定,本院自無管轄權,爰不經言詞辯論,逕行諭知管轄錯誤,並將案件移送於本件犯罪地而有管轄權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審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4 條、第307 條,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13 日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陳 箐 法 官 黃右萱 法 官 姚怡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如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13 日書記官 黃昰澧 附表 ┌──┬────────┬───────┬────┬───┐ │編號│客戶名稱 │時間 │貨款金額│備註 │ ├──┼────────┼───────┼────┼───┤ │1 │林奕妏 │108年10月9日 │32204 │現金 │ ├──┼────────┼───────┼────┼───┤ │2 │林奕妏 │108年10月24日 │28710 │現金 │ ├──┼────────┼───────┼────┼───┤ │3 │林奕妏 │108年10月30日 │26675 │現金 │ ├──┼────────┼───────┼────┼───┤ │4 │林奕妏 │108年11月8日 │18900 │現金 │ ├──┼────────┼───────┼────┼───┤ │5 │林奕妏 │108年11月20日 │34884 │現金 │ ├──┼────────┼───────┼────┼───┤ │6 │林奕妏 │108年11月27日 │41580 │現金 │ ├──┼────────┼───────┼────┼───┤ │7 │林奕妏 │108年12月12日 │34560 │現金 │ ├──┼────────┼───────┼────┼───┤ │8 │林奕妏 │108年12月20日 │44838 │現金 │ ├──┼────────┼───────┼────┼───┤ │9 │林奕妏 │108年12月22日 │1044 │現金 │ ├──┼────────┼───────┼────┼───┤ │10 │林奕妏 │108年12月27日 │15444 │現金 │ ├──┼────────┼───────┼────┼───┤ │11 │林奕妏 │109年1月2日 │39060 │現金 │ ├──┼────────┼───────┼────┼───┤ │12 │林奕妏 │109年1月9日 │41400 │現金 │ ├──┼────────┼───────┼────┼───┤ │13 │林奕妏 │109年1月16日 │37440 │現金 │ ├──┼────────┼───────┼────┼───┤ │14 │林奕妏 │109年2月1日 │36000 │現金 │ ├──┼────────┼───────┼────┼───┤ │15 │林奕妏 │109年2月7日 │39600 │現金 │ ├──┼────────┼───────┼────┼───┤ │16 │林奕妏 │109年2月25日 │34380 │現金 │ ├──┼────────┼───────┼────┼───┤ │17 │林奕妏 │109年3月6日 │15300 │現金 │ ├──┼────────┼───────┼────┼───┤ │18 │林奕妏 │109年3月21日 │35820 │現金 │ ├──┼────────┼───────┼────┼───┤ │19 │林聰敏 │109年2月18日 │28596 │現金 │ ├──┼────────┼───────┼────┼───┤ │20 │林聰敏 │109年3月27日 │12015 │現金 │ ├──┼────────┼───────┼────┼───┤ │21 │林聰敏 │109年5月7日 │15336 │現金 │ ├──┼────────┼───────┼────┼───┤ │22 │黃福南 │109年5月5日 │70560 │現金 │ ├──┼────────┼───────┼────┼───┤ │23 │顏銘瑋 │108年2月19日 │15290 │支票 │ ├──┼────────┼───────┼────┼───┤ │24 │顏銘瑋 │108年3月19日 │39000 │支票 │ ├──┼────────┼───────┼────┼───┤ │25 │顏銘瑋 │108年4月25日 │93570 │支票 │ ├──┼────────┼───────┼────┼───┤ │26 │顏銘瑋 │108年5月15日 │96575 │支票 │ ├──┼────────┼───────┼────┼───┤ │27 │顏銘瑋 │108年6月4日 │107400 │支票 │ ├──┼────────┼───────┼────┼───┤ │28 │顏銘瑋 │108年6月19日 │87190 │支票 │ ├──┼────────┼───────┼────┼───┤ │29 │顏銘瑋 │108年7月16日 │52740 │支票 │ ├──┼────────┼───────┼────┼───┤ │30 │顏銘瑋 │108年7月16日 │81550 │支票 │ ├──┼────────┼───────┼────┼───┤ │31 │顏銘瑋 │108年8月9日 │166700 │支票 │ ├──┼────────┼───────┼────┼───┤ │32 │顏銘瑋 │108年9月9日 │170700 │支票 │ ├──┼────────┼───────┼────┼───┤ │33 │顏銘瑋 │108年10月15日 │136700 │支票 │ ├──┼────────┼───────┼────┼───┤ │34 │顏銘瑋 │108年12月12日 │185100 │支票 │ ├──┼────────┼───────┼────┼───┤ │35 │顏銘瑋 │109年1月8日 │139600 │支票 │ ├──┼────────┼───────┼────┼───┤ │36 │顏銘瑋 │109年1月22日 │103400 │支票 │ ├──┼────────┼───────┼────┼───┤ │37 │許廷菲 │108年3月19日 │74790 │支票 │ ├──┼────────┼───────┼────┼───┤ │38 │許廷菲 │108年4月25日 │99000 │支票 │ ├──┼────────┼───────┼────┼───┤ │39 │許廷菲 │108年5月30日 │49392 │支票 │ ├──┼────────┼───────┼────┼───┤ │40 │許廷菲 │108年6月19日 │86850 │支票 │ ├──┼────────┼───────┼────┼───┤ │41 │許廷菲 │108年8月8日 │42588 │支票 │ ├──┼────────┼───────┼────┼───┤ │42 │許廷菲 │108年9月18日 │105570 │支票 │ ├──┼────────┼───────┼────┼───┤ │43 │許廷菲 │108年11月1日 │103122 │支票 │ ├──┼────────┼───────┼────┼───┤ │44 │許廷菲 │108年11月8日 │91242 │支票 │ ├──┼────────┼───────┼────┼───┤ │45 │許廷菲 │108年12月11日 │107802 │支票 │ ├──┼────────┼───────┼────┼───┤ │46 │洪福賓 │109年3月16日 │29604 │現金 │ ├──┼────────┼───────┼────┼───┤ │47 │洪福賓 │109年4月30日 │61832 │現金 │ ├──┼────────┼───────┼────┼───┤ │48 │太勝雞肉 │109年3月26日 │162306 │現金 │ ├──┼────────┼───────┼────┼───┤ │49 │李奇紘 │109年1月6日 │18176 │現金 │ ├──┼────────┼───────┼────┼───┤ │50 │李奇紘 │109年1月14日 │27373 │現金 │ ├──┼────────┼───────┼────┼───┤ │51 │李奇紘 │109年1月19日 │24060 │現金 │ ├──┼────────┼───────┼────┼───┤ │52 │李奇紘 │109年1月25日 │50167 │現金 │ ├──┼────────┼───────┼────┼───┤ │53 │李奇紘 │109年2月3日 │105853 │現金 │ ├──┼────────┼───────┼────┼───┤ │54 │李奇紘 │109年2月23日 │32059 │現金 │ ├──┼────────┼───────┼────┼───┤ │55 │李奇紘 │109年3月16日 │30216 │現金 │ ├──┼────────┼───────┼────┼───┤ │56 │李奇紘 │109年3月23日 │21770 │現金 │ ├──┼────────┼───────┼────┼───┤ │57 │李奇紘 │109年4月3日 │33392 │現金 │ ├──┼────────┼───────┼────┼───┤ │58 │良茂肉品有限公司│108年5月3日 │250000 │現金 │ ├──┼────────┼───────┼────┼───┤ │59 │良茂肉品有限公司│108年6月5日 │265574 │現金 │ ├──┼────────┼───────┼────┼───┤ │60 │良茂肉品有限公司│108年7月1日 │400000 │現金 │ │ │ │ ├────┼───┤ │ │ │ │45000 │支票 │ │ │ │ ├────┼───┤ │ │ │ │41200 │支票 │ ├──┼────────┼───────┼────┼───┤ │61 │良茂肉品有限公司│108年7月10日 │100000 │現金 │ ├──┼────────┼───────┼────┼───┤ │62 │良茂肉品有限公司│108年7月23日 │150000 │現金 │ ├──┼────────┼───────┼────┼───┤ │63 │良茂肉品有限公司│108年8月5日 │60000 │現金 │ ├──┼────────┼───────┼────┼───┤ │64 │良茂肉品有限公司│108年8月28日 │64700 │支票 │ ├──┼────────┼───────┼────┼───┤ │65 │良茂肉品有限公司│108年10月1日 │100000 │支票 │ ├──┼────────┼───────┼────┼───┤ │66 │良茂肉品有限公司│108年11月29日 │510000 │現金 │ │ │ │ ├────┼───┤ │ │ │ │500000 │支票 │ ├──┼────────┼───────┼────┼───┤ │67 │黃彩鳳 │108年10月17日 │20000 │現金 │ ├──┼────────┼───────┼────┼───┤ │68 │黃彩鳳 │108年10月26日 │5000 │現金 │ ├──┼────────┼───────┼────┼───┤ │69 │黃彩鳳 │108年11月5日 │15000 │現金 │ ├──┼────────┼───────┼────┼───┤ │70 │黃彩鳳 │108年12月19日 │30000 │現金 │ ├──┼────────┼───────┼────┼───┤ │71 │黃彩鳳 │108年12月30日 │15000 │現金 │ ├──┼────────┼───────┼────┼───┤ │72 │黃彩鳳 │109年1月20日 │25000 │現金 │ ├──┼────────┼───────┼────┼───┤ │73 │黃彩鳳 │109年2月24日 │8000 │現金 │ ├──┼────────┼───────┼────┼───┤ │74 │陳志坤 │109年3月18日 │10338 │現金 │ ├──┼────────┼───────┼────┼───┤ │75 │陳志坤 │109年4月29日 │15271 │現金 │ ├──┼────────┼───────┼────┼───┤ │76 │羅作信 │109年4月17日 │41400 │支票 │ ├──┼────────┼───────┼────┼───┤ │77 │陳國林 │108年12月30日 │37800 │現金 │ ├──┼────────┼───────┼────┼───┤ │78 │陳國林 │109年3月18日 │11800 │現金 │ ├──┼────────┼───────┼────┼───┤ │79 │陳國林 │109年4月30日 │10000 │現金 │ ├──┼────────┼───────┼────┼───┤ │80 │陳國林 │不詳時間 │44200 │現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