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0年度附民字第17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7 月 10 日
- 當事人麗園農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許自足、林振揚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附民字第176號 原 告 麗園農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自足 被 告 林振揚 上列被告林振揚因業務侵占案件(刑事案件:110年度易字第137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10 日 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黃右萱 法 官 王奕華 法 官 方佳蓮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10 日書記官 許雅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