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3年度單聲沒字第2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聲請宣告沒收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5 月 03 日
- 法官林于渟
- 被告許芷緁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單聲沒字第22號 聲 請 人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許芷緁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聲請宣告沒收(113年度執 聲字第32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及犯罪所得,均沒收之。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許芷緁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下稱橋頭地檢署)檢察官以111年度偵字第19367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8所示之物係侵害商標權之物品,扣案如附表編號9之新臺幣(下同)800元現金,則為被告本案犯罪所得,爰依刑法第40條第2項、第38條 之1第1項及商標法第98條之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二、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刑法第40條第2項及商標法第98條分別定有 明文。次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檢察官依第253條或第253條之1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刑 法第38條第2項、第3項之物及第38條之1第1項、第2項之犯 罪所得,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及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亦有明定。 三、經查: ㈠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橋頭地檢署檢察官以111年度偵字 第19637號案件為緩起訴處分,且處分期滿未經撤銷等情, 有上開緩起訴處分書、執行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及報告書附卷可憑,並經本院核閱全案卷證屬實,此部分事實首堪認定。 ㈡前開案件扣得如附表編號1至8所示之物,經鑑定結果確係仿冒如附表編號1至8所示「商標權人」之「商標圖樣」之物品,有商標註冊資料、國際影視有限公司鑑定報告書、萬國法律事務所侵害商標權真仿品比對報告在卷可稽,堪認前開扣案物確均屬侵害商標權之商品,依商標法第98條之規定,核屬專科沒收之物;又扣案如附表編號9所示之現金新臺幣800元,係被告因販賣仿冒商標商品所獲之犯罪所得,業據其於警詢時供承在卷(警卷第5頁),並將該等款項交警扣押, 有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等件(警卷第54-57頁)附卷可憑,核屬本案被告違反商 標法犯行所獲取之犯罪所得,合於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沒收規定,揆諸前揭說明,上開扣案物及犯罪所得均得由檢察官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從而,聲請人單獨就上開扣案物及犯罪所得聲請宣告沒收,均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第259條之1,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3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林于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3 日書記官 顏宗貝 附表 編號 扣案物名稱 數量、金額(新臺幣) 商標名稱 商標權人 1 仿哆啦A夢口罩 5包(250件) DORAEMON小叮噹及圖 日商小學館集英社製作股份有限公司 2 仿哆啦A夢袋子 2個 DORAEMON小叮噹及圖 日商小學館集英社製作股份有限公司 3 仿美樂蒂袋子 5個 MY MELODY & Device 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 4 仿美樂蒂口罩 3包(150件) MY MELODY & Device 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 5 仿「HELLO KITTY」袋子 3個 KITTY花圖 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 6 仿「HELLO KITTY」內褲 2個 KITTY花圖 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 7 仿「HELLO KITTY」護照套 1個 KITTY花圖 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 8 仿「HELLO KITTY」證件套 2個 KITTY花圖 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 9 犯罪所得 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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