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5年度勞訴字第2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10 月 24 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勞訴字第29號原 告 李鑑勳 訴訟代理人 李明益律師 被 告 長亨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紀一珍 訴訟代理人 李育昇律師 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24 日勞工法庭 法 官 郭文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25 日書記官 黃昰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