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5年度簡上字第29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8 月 11 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簡上字第292號上 訴 人 上大蒙歌瑪俐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吉駿 訴訟代理人 蔡坤展律師 被 上訴人 百世可樂大樓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李慧芬 訴訟代理人 黃燦堂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1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周佳佩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11 日書記官 顏宗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