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6 分鐘讀完 全文 1,991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171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06 年 11 月 30 日

法官楊捷羽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171號

聲請人
傳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俊村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支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6年11月29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所示之支票貳張無效。
聲請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示之支票,因不慎遺失
    ,前聲請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113號裁定准予公示催告,
    並已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業已屆滿,無人申報
    權利及提出原支票,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45條規定,聲請本
    院為除權判決,宣告附表所示之支票無效等語。
二、按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得為公示催告之聲請;又公示催
    告,聲請人得於申報權利之期間已滿後3個月內,聲請為除
    權判決,票據法第19條、民事訴訟法第545條前段分別定有
    明文。次按於一定期日或期間內,應為意思表示或給付者,
    其期日或其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時
    ,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民法第122條亦有明定。經查,
    如附表所示支票2張,經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113號裁定
    准予公示催告在案,且定申報權利期間為自上開催告最後登
    載新聞紙之日起4個月內,經聲請人於民國106年7月4日刊登
    該裁定於太平洋日報,至今已滿4個月之申報權利期間,有
    上開民事裁定、太平洋日報各1份在卷為憑,並經本院依職
    權調取前揭公示催告卷,經核屬實,而本件所定申報權利期
    間之末日為106年11月4日,為休息日,且翌日為星期日,故
    順延至同年11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
    ,是聲請人於申報權利期間已滿後3個月內之106年11月16日
    聲請為除權判決,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30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楊捷羽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30    日
                                書記官  蔡淑貞
附表:
┌─┬────┬────┬─────┬─────┬─────┬──────┬─────┐
│編│發票人  │受款人  │付  款  人│帳      號│ 票面金額 │發  票  日  │ 支票號碼 │
│號│        │        │          │          │(新臺幣)│(民  國)  │          │
├─┼────┼────┼─────┼─────┼─────┼──────┼─────┤
│1 │傳閔工程│時代書局│彰化商業銀│9547-03-00│3,676元   │106年2月6日 │ER3626770 │
│  │股份有限│        │行路竹分行│216-9-00  │          │            │          │
│  │公司    │        │          │          │          │            │          │
│  │陳俊村  │        │          │          │          │            │          │
├─┼────┼────┼─────┼─────┼─────┼──────┼─────┤
│2 │傳閔工程│時代書局│彰化商業銀│9547-03-00│57,383元  │106年2月6日 │ER3626769 │
│  │股份有限│        │行路竹分行│216-9-00  │          │            │          │
│  │公司    │        │          │          │          │            │          │
│  │陳俊村  │        │          │          │          │            │          │
└─┴────┴────┴─────┴─────┴─────┴──────┴─────┘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