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7年度司促字第10865號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促字第10865號
- 債 權 人
- 廷威貿易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淑玲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張勝吉即佳庭商行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 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佳庭商行最新商業登記資料及其負責人最新之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二、債務人張勝吉最新之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