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7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執行更生事件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06 月 21 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9號聲 請 人 即債務人 陳勝維即陳小良即陳鍵瑩 代 理 人 吳榮翔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鍾隆毓 代 理 人 謝智翔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錦瑭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管國霖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添財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嘉賢 相 對 人即債權人 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勝宏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裕南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滙誠第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鄧翼正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五湖 相 對 人即債權人 磊豐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司政 相 對 人即債權人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修偉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標準財信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孫嘉駿 相 對 人即債權人 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平川秀一郎 相 對 人即債權人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魏寶生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債務人所提如附件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並自裁定確定之次月起,於每月20日給付。 理 由 一、按債務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法院認更生方案之條件公允者,得不經債權人會議可決,逕依債務人之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認可更生方案;法院為認可之裁定時,因更生方案履行之必要,對於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得為相當之限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條第1 項、第62條第2 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經查,本件債務人聲請更生,前經本院106年度消債更第118號民事裁定自民國(下同)107年1月25日開始更生程序在案,有上開裁定一份在卷可參。債務人自承目前任職於雄順金屬股份有限公司,每月所得平均約為新台幣(下同)31,401元,此有債務人提出財產狀況及收入說明書、107年4月及 5月薪資明細表、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在卷可憑。再觀之債務人所提如附件所示之更生方案,其條件為:債務人以每個月為一期,每期清償額為13,500元,共分72期清償,自認可更生方案裁定確定之翌日起為6年,總清償金額為972,000元,其清償成數為16.49%(計算式:972,000÷5,894,044元=16.49%,小數點第2位以 下四捨五入),依附件所示之每期清償額,於每月20日依債權比例分別電匯給各債權人。本院參酌債務人別無財產,再佐以債務人居住之高雄市地區,依衛生福利部社會司公佈之106年度高雄市最低生活費用為12,941元,而債務人每月平 均所得約31,401元,債務人自承住在母親名下之房屋,是以其每月最低生活費用扣除相當於租金支出後,每月最低生活費用應為9,752元;另除上開必要生活費9,752元外,債務人每月給付5,000元給家裡充作房屋租金及水電費、瓦斯費、 修繕費之用,是以債務人每月必要支出費用合計為14,752元。今債務人提出每月13,500元之清償金額,足認債務人已將收入扣除前開必要費用後的餘額逾4/5部分已用於清償『 13,500大於(31,401-14,752)*4/5=13,319』,依據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應行注意事項第27條(一)第2點之規定 ,可認為債務人已屬盡力清償,故債務人所提如附件所示更生方案,本院認其條件核屬公允、適當、可行,且無同條例第63條所定不應認可之消極事由存在,故不經債權人會議可決,予以認可該更生方案。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21 日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張秉欽 ┌─────┬─────┬───┬─────┬─────┐ │債權人 │債權金額 │比例 │每期清償額│6年清償額 │ ├─────┼─────┼───┼─────┼─────┤ │日盛銀行 │415,671 │7.05 │952 │68,544 │ ├─────┼─────┼───┼─────┼─────┤ │花旗商銀 │159,680 │2.71 │366 │26,352 │ ├─────┼─────┼───┼─────┼─────┤ │遠東銀行 │626,703 │10.63 │1,435 │103,320 │ ├─────┼─────┼───┼─────┼─────┤ │永豐商銀 │282,148 │4.79 │647 │46,584 │ ├─────┼─────┼───┼─────┼─────┤ │陽信銀行 │246,053 │4.17 │563 │40,536 │ ├─────┼─────┼───┼─────┼─────┤ │匯誠第一資│758,221 │12.86 │1,736 │124,992 │ │產管理公司│ │ │ │ │ ├─────┼─────┼───┼─────┼─────┤ │匯誠第二資│174,398 │2.96 │400 │28,800 │ │產管理公司│ │ │ │ │ ├─────┼─────┼───┼─────┼─────┤ │萬榮行銷公│643,862 │10.92 │1,474 │106,128 │ │司 │ │ │ │ │ ├─────┼─────┼───┼─────┼─────┤ │磊豐國際資│237,881 │4.04 │545 │39,240 │ │產公司 │ │ │ │ │ ├─────┼─────┼───┼─────┼─────┤ │元大國際資│502,835 │8.53 │1,152 │82,944 │ │產公司 │ │ │ │ │ ├─────┼─────┼───┼─────┼─────┤ │標準財信管│1,169,789 │19.85 │2,680 │192,960 │ │理公司 │ │ │ │ │ ├─────┼─────┼───┼─────┼─────┤ │良京實業公│134,934 │2.29 │309 │22,248 │ │司 │ │ │ │ │ ├─────┼─────┼───┼─────┼─────┤ │台新商銀 │541,869 │9.19 │1,241 │89,352 │ ├─────┼─────┼───┼─────┼─────┤ │加總 │5,894,044 │100 │13,500 │972,000 │ ├─────┼─────┼───┴─────┴─────┤ │清償成數 │16.4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