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30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4 月 30 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305號原 告 黃鵬洧即華新燈光音響舞台企業社 訴訟代理人 蘇建榮律師 被 告 中寅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方宗寅 訴訟代理人 劉家榮律師 洪仲澤律師 陳妙真律師 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30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郭文通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1 日書記官 蔡淑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