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7年度重訴字第87號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重訴字第87號
- 原告
- 黃奕成
- 訴訟代理人
- 陳韋誠律師
- 被告
- 明通樂器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潘郁嘉
- 被告
- 瑋瀚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謝仁瑋
上當事人間請求撤銷信託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原告應於7 日內補正:訴之聲明第四項之確認利益(按:訴之聲明第一項已請求塗銷);訴之聲明第五項所確認債權為何(簽發借據之時間、地點);訴之聲明第六項所確認本票之發票人、發票日期;訴之聲明第七項關於租賃契約所載租賃標的、租賃期限、租金為何?
民事第二庭法 官 郭佳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