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票字第55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6 月 06 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票字第557號 聲 請 人 臺灣農業生態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潘俊煌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永興全球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茂捷冷 凍食品有限公司)、張日烜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 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 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檢送系爭本票(票號:0000000)原本到院供辦。 二、相對人永興全球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茂捷冷凍食品有 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 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倘已解散,請提出已向管轄法院民事庭陳報之清算備查資料及清算人之姓名(若未向法院聲請清算,除該 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股東(會)另有決議外,應以全體股東( 董事)為清算人,請更正其法定代理人姓名)。並附其解散前之公司抄錄、章程、股東同意書或股東會議事錄。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6 日橋頭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蘇芳旻 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