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字第119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1 月 22 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1190號 債 權 人 名流建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展寬營造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 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釋明貴公司及債務人展寬營造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為何人? 二、請確認請求之正確金額為何?(請求事項所載金額為1,100,434元與請求原因及事實所載金額110,434元不一致)) 三、債務人展寬營造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22 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鐘雅欣 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