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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建字第14號

給付工程款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06 月 16 日

法官許慧如

原告
天碁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蕭瑋辰
訴訟代理人
翁顯杰律師
被告
鴻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俊霖
訴訟代理人
陳思道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原定民國114年6月16日下午5時宣判,茲因案情繁雜,製作判決曠日廢時,爰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規定,變更宣判期日為114年7月21日下午5時,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庭法 官 許慧如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16 日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16 日

書記官 林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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