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催字第82號
- 聲請人
- 三商五金行
- 法定代理人
- 杜瑞
上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
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
項:
經付款銀行簽章出具之「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正本。(台端所
提出之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為空白,另本院110年度司催字第31
號事件未見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且曾經本院命台端補正。)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1年度司催字第82號
上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
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
項:
經付款銀行簽章出具之「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正本。(台端所
提出之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為空白,另本院110年度司催字第31
號事件未見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且曾經本院命台端補正。)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