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促字第13782號
- 債權人
- 盈泰開發實業有限公司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郭致祥即興達隆冷凍水產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盈泰開發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為何人?請具狀說明。
二、聲請狀之債務人名稱是否有誤?如有誤請具狀更正。
三、債務人興達隆冷凍水產之最新商業登記資料及負責人之最新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