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促字第7716號
- 債權人
- 柏文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聯合福利委員會
- 法定代理人
- 林洵賢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洪玉清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請釋明本院有管轄權之依據。並提出債務人洪玉清(身分證統一
編號:Z000000000號)最新之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
事欄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1年度司促字第7716號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洪玉清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請釋明本院有管轄權之依據。並提出債務人洪玉清(身分證統一
編號:Z000000000號)最新之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
事欄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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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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