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司票字第85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8 月 16 日
- 當事人立榮租賃有限公司、李青風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票字第859號 聲 請 人 立榮租賃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青風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黃啟明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 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債務人黃啟明(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最新之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6 日 橋頭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郭哲安 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