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建字第29號
- 原告
- 神工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姚如
- 訴訟代理人
- 林姿瑩律師
- 被告
- 新盛生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原為新盛生技國際
- 被告
- 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胤顏
- 訴訟代理人
- 羅閎逸律師
- 複代理人
- 凃奕如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吳佩書律師
本件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本院業於民國113年10月1
5日宣示辯論終結,並定於113年11月18日下午5時宣判,茲因本
件事證尚待釐清,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113年12月16日上午9時
5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
民事第二庭法 官 許慧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