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簡上字第31號
- 上訴人
- 納比歐國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靜羽
- 訴訟代理人
- 林子齊
- 被上訴人
- 傑瑀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紹傑
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1年度簡上字第31號
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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