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665號
- 原告
- 林冠華
- 訴訟代理人
- 陳樹村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慶合律師
- 被告
- 浤圃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蘇姿菁
- 被告
- 巨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鄭筱琴
- 上二人訴訟代理人
- 王仁聰律師
- 上二人訴訟代理人
- 田崧甫律師
- 被告
- 林合法
上列當事人間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民國112年7月19日言詞辯論終結,原定於112年7月28日下午4時宣判,惟遇颱風來襲,停止上班,爰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規定,延展宣判期日為112年7月31日下午4時,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