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度勞補字第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請求給付加班費等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2 年 02 月 04 日
  • 法官
    謝文嵐

  • 原告
    蘇雅茹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勞補字第8號 聲 請 人 蘇雅茹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多那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林新添間請求給付加班費等聲請調解事件,聲請人聲請調解未據繳納聲請費。查本件調解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201,813元,依勞動事件 審理細則第15條第1項適用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0第1項規定,應徵聲請費2,000元。茲依勞動事件法第22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7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4 日勞動法庭法 官 謝文嵐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4 日書記官 黃麗緞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度勞補…」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