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促字第1146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9 月 23 日
- 當事人懿品霖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楊雅茹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促字第11464號 債 權 人 懿品霖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雅茹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施秋宏即初犢日式壽喜燒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債務人初犢日式壽喜燒之最商業登記資料及負責人施秋宏之最新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3 日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任士慧 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