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建字第20號
- 原告
- 惠富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鍾昇呈
- 訴訟代理人
- 陳冠仁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孟士珉律師
- 被告
- 川水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楊素花
- 訴訟代理人
- 孫志鴻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因有如本院另為通知所載之事項須釐清,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3年9月19日上午9時1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工程法庭法 官 許慧如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建字第20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因有如本院另為通知所載之事項須釐清,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3年9月19日上午9時1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工程法庭法 官 許慧如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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