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第8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2 年 03 月 30 日
  • 法官
    劉建利

  • 當事人
    蕭淳仁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82號 聲 請 人 蕭淳仁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於民國112年3月30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載之股票壹拾伍張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因遺失附表所示證券,經本院民國111年度司催字第355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並已於111年12月6日刊登於本院網站,現申報權利期限已滿,並無任何人主張權利,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45條第1項規定,聲請本院為除權判決等語。 二、按無記名證券遺失、被盜或滅失者,法院得因持有人之聲請,依公示催告之程序,宣告無效;又公示催告,聲請人得於申報權利之期間已滿後三個月內,聲請為除權判決,民法第725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545條第1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三、經查,聲請人主張如附表所示股票遺失,經本院以111年度 司催字第355號裁定准予公示催告,且定申報權利期間為自 上開催告開始刊登於法院網站之日起3個月內,嗣經聲請人 聲請本院於111年12月6日刊登於本院網站等情,業據本院依職權調取上開公示催告卷,核閱屬實。本件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2年3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 ,是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30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劉建利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30  日書記官 謝群育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001 元山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2 元山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3 元山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4 元山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5 元山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6 元山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7 元山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8 元山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9 元山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10 元山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11 元山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12 元山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13 元山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14 元山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15 元山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