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勞訴字第17號
- 原告
- 丁丞毅
- 被告
- 順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郭軒志
- 訴訟代理人
- 陳者翰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費用等事件,原定民國114年10月3日下午5時宣判,茲因案情繁雜,製作判決曠日廢時,爰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規定,變更宣判期日為114年10月23下午5時,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4年度勞訴字第17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費用等事件,原定民國114年10月3日下午5時宣判,茲因案情繁雜,製作判決曠日廢時,爰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規定,變更宣判期日為114年10月23下午5時,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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