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8年度簡字第5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8年度簡字第5號
- 上訴人
- 即原告
- 吳榮林 現於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執行中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間獄政事務事件,對於民國108年10月14日本院108年度簡字第5號行政訴訟簡易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2第1項規定,按同法第98條第2項金額,加徵裁判費二分之一,合計新臺幣3,0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行政訴訟庭法 官 邱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