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2年度附民字第263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2年度附民字第263號
- 原告
- 誠信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周育蔚
- 被告
- 許瓊丹
上列被告因本院102年度訴字第599號偽造文書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移送本院民事庭。
理由
一、原告對本院102年度訴字第599號,被告許瓊丹偽造文書等案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因其內容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規定,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