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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3年度附民字第168號

請求賠償損害刑事裁判日期 104 年 05 月 29 日

法官陳仁智林正雄康敏郎

原告
豐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炳輝
被告
李建霖

上列被告因民國103年度易字第384號業務侵占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29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陳仁智

                  法 官 林正雄

                  法 官 康敏郎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29  日

                  書記官 蕭惟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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