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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3年度附民字第259號

請求賠償損害刑事裁判日期 104 年 04 月 17 日

法官康樹正洪裕翔張佐榕

原告
御閣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侯耍
原告
侯憲祺
原告
林佩蓉
原告
賴玠佑
被告
韓佳霖

      凃洺源

上列被告因103年度訴字第466號中加重搶奪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17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康樹正

                   法 官 洪裕翔

                   法 官 張佐榕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17  日

                   書記官 陳喬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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