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9年度聲字第336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聲字第336號
- 聲請人
-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蘇錦玄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前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等案件,經聲請人聲請付保護管束(109年度執聲付字第6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蘇錦玄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蘇錦玄前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案件,經本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9月確定,並執行在案。茲聲請人以受刑人業經法務部於民國109年4月16日核准假釋,而該案犯罪事實最後裁判之法院為貴院(107年度嘉交簡字第808號),爰聲請於其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等語。
二、經本院審核有關文件,認聲請為正當。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刑法第96條但書、第93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