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交附民字第101號
- 原告
- 蔡曜灯
- 原告
- 蔡詹美姬
- 原告
- 許耘嘉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李孟仁律師
- 被告
- 黃鍾德
- 被告
- 完尚交通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虹蘭
上列被告因本院110年度交訴字第97號公共危險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案情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0年度交附民字第101號
上列被告因本院110年度交訴字第97號公共危險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案情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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