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嘉簡附民字第53號
- 原告
- 吳雨倫
- 被告
- 羅宇宏
- 被告
- 嘉義房地產有限公司
-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 李佳容
上列被告因無故侵入住宅案件(本院112 年度嘉簡字第1392號),經原告依民法第179 條、第184 條第1 項前段、第188 條第1項前段、第195 條第1 項前段等規定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