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6 分鐘讀完 全文 1,998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4年度嘉簡字第1559號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12 月 22 日

法官卓春慧

公訴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陳仕倫

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4年度偵字第6369號),本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114年度易字第1003號),判決如下:

主文

陳仕倫持有第二級毒品,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菸彈壹顆沒收銷燬之。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除起訴書(如附件)證據欄補充「被告陳仕倫於本院準備程序時之自白」外,其餘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起訴書之記載。

二、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陳仕倫所為,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2項之持有第2級毒品罪。

㈡爰審酌被告明知毒品危害國人身心健康,屬法令規範之違禁物品,竟持有依托咪酯,欲供施用之犯罪動機,所為助長毒品流通,持有之數量、期間,及犯後坦承犯行,暨自陳大學肄業之智識程度,無業,與母親同住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扣案之菸彈1顆,經送鑑定結果含有依托咪酯成分,有欣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6月17日成分鑑定報告書1份在卷足憑,係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稱之第2級毒品,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宣告沒收銷燬之。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須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陳志川提起公訴,檢察官侯德人到庭執行職務。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22  日

           嘉義簡易庭 法 官 卓春慧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22  日

                 書記官 林千惠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30萬元
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20萬元
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
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70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五公克以上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五公克以上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1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附件: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14年度偵字第6369號
  被   告 陳仕倫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應提
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一、陳仕倫於民國114年4月中某時,在嘉義市○○路000號之「歌
    神KTV」,收受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人無償轉讓之含有第
    二級毒品依托咪酯菸彈1粒(毛重24.8公克),而持有之。
    嗣於114年5月14日16時20分許,在嘉義市西區友忠路與北興
    街口,陳仕倫因形跡可疑為警盤查,並同意搜索,經警扣得
    上開菸彈1粒,始悉上情。
二、案經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陳仕倫於警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
    並有自願受搜索同意書、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
    扣押物品收據、毒品試劑初篩報告、欣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成分鑑定報告書(欣毒性5522D050)等附卷可稽,足證
    被告之自白與事實相符,其犯行堪以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2項之持有第
    二級毒品罪。至扣案之依托咪酯菸彈1粒,請依同條例第18
    條第1項前段規定宣告沒收銷燬。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11  日               檢 察 官 陳志川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19  日               書 記 官 蔡永福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4年度嘉簡…」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